最新政策解读

高级搜索:
最新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类似税收的协议>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时间:2016-08-05 10:52:49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类似税收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2016620日在华沙正式签署。

       《协议》规定,在一国成立的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应在另一国免征增值税或类似税收。按照该规定,我国将对波兰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或其他类似税收,波兰也将给予我国航空运输企业对等待遇。

       按照《协议》规定, 《协议》自201671日起生效执行。

版权所有 © 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税务师事务所|深圳会计事务所; 粤ICP备06080683号-2 技术支持:全胜网络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梅林路48号理想时代大厦15FGH 邮编:518000   总机:0755-8384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