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外包主要采用以下四种形式:
1.最简单的外包形式是补充,即特定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称职的第三方。例如,在一些关键性的内部审计项目中聘请外界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又如,在审计外地的分公司时,企业聘请懂当地语言或熟悉当地习俗的审计人员提供帮助。另外,在审计特殊领域(如电子数据处理系统)时,企业也可聘请这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
2.审计管理咨询,是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咨询或审计业务的延伸,主要是帮助企业确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情况,并有可能促进内部审计计划的形成和改进。审计管理咨询服务还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工作,帮助管理层定义主要的审计风险领域等等。
3.内审职能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这种外包形式下,企业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但是为了进行合理的经营性审计,就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内审职能全部外包时,企业可能保留内部审计长以监督审计业务的执行,并担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层之间沟通的媒介。
4.内外成员结合审计,亦可称合作内审(cosourcing internal auditing)。这种外包形式下,内部审计工作由一个统一的项目和审计工作组来完成,成员包括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但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对这种结合审计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
以上各种内审外包形式各具特色,企业规模及行业不同,是否实行内部审计外包及实现的方式可能都有所不同。关键是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使用创新的内部审计外包方法,实现内部审计功能最大化,并使企业能够与急剧变化的外部环境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