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合现代物流业发展形势,进一步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促进我市物流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深圳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办〔2014〕11号)等政策文件,参考近几年重点物流企业的上报审计材料、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参评专家意见、重点物流企业调查问卷等,我委组织多次研讨,对《认定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现就修订后的《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8月17日前反馈我委。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物流发展处
联系人:陈俊彦
联系电话:83168339、83168092
邮箱:wlc@sztb.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市交通运输委1710室,邮政编码:518040
附件:
3.关于《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