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出口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 根据近期国家对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相应的申报系统进行了调整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型出口企业从2015年5月13日开始,应使用新版申报系统进行退(免)税申报,生产企业退税申报系统的最新版本为V14.0 SP1。外贸出口企业无须升级申报系统。 二、本次升级必须在上一版本基础上进行升级,即先安装生产企业退税申报系统V14.0,然后按“安装说明”进行本次升级。 三、本次升级调整内容详见申报软件的文档说明。 四、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新版升级程序放置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上,请各出口企业自行下载、安装。 五、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出口退税、提高退税进度的政策措施,为此,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也要配套进行调整升级。由于系统升级给企业带来了一些困扰,请见谅!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5月12日 |
||
|
||
|
||
上一篇: 下一篇: 增值税开票系统(金税盘版)操作视频 |